阴阳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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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立统一规律
阴阳既是对立的,同时又是统一的,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很多人对阴阳对立的道理容易理解,而对阴阳统一的道理却感到有些疑惑。凡是有哲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其实这正是事物的辩证法。
阴阳对立是指一个统一体的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相互斗争。阴阳学说认为,阴阳双方的对立是绝对的,如天与地、昼与夜、明与暗、热与寒、实与虚、上与下、外与内、动与静、升与降、岀与入、生与死等等。只要事物具备了某一面,就必然会滋生相反的另一面。阴阳双方的争斗和比拼,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
阴阳统一是指矛盾的双方虽然相互对立,彼此斗争,但二者又都同时处于一个统一体并维护这个统一体。我们不妨把这个统一体比作一个壳,因为阴阳双方都生存在同一个壳内,所以,双方在争斗的同时都会尽量维护这个壳。阴阳双方之所以争斗,无非是为了自己占据更大的地盘,争得更多的利益,但是,如果这个壳被毁掉,双方都失去了生存的条件,争斗也就失去了根本的意义。由于阴阳双方的争斗会使双方的统一体(壳)遭到某种程度的破坏,所以,阴阳双方的对立必须把握一个度的极限,一旦超过这个极限,统一体就会被彻底毁坏,于是事物就会发生质的变化。
在命局中,五行相克就是阴阳对立,一旦五行相克的程度超过了极限,完全打破了命局以前的状态,命主的运势就会有实质性的重大改变。这就是阴阳学说在命学中的具体运用。可见,阴阳学说是命学的指导性理论,我们千万不可轻视。
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没有相反也就没有相成。阴阳两个方面的相互对立,主要表现在它们之间的相互斗争和制约。阴阳之间相互斗争和制约的结果一旦达到了动态平衡,就等于取得了统一。这时,事物就能健康地发展壮大,否则,事物就会遭到破坏。
在某些情况下,命局五行之间的相克,可以使命局五行达到新的动态平衡,也就是由对立转化为统一。这时,命主的运气就由凶转吉。这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在命学中的具体运用。
二、阴阳互根规律
相互对立的事物之间相互依相互依赖,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这种关系就叫做“互根”。阴阳互根就是阴阳之间的相互依存,双方互为根据和条件。阴阳双方都是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的。阴阳所代表的性质或状态,如上与下、动与静、善与恶、好与坏等等,虽然互相排斥,但又互为存在的条件。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阴蕴含于阳之中,阳蕴含于阴之内。
太极图中有黑白两条鱼,黑者为阴鱼,白者为阳鱼。阴鱼体黑眼白,表示阴中含阳,阴根于阳;阳鱼体白眼黑,表示阳中含阴,阳根于阴。太极图把关于阴阳互根的道理描绘得十分形象和明白。有兴趣的易友如果进一步深入琢磨这个太极图,你也许还会看破许多玄机。
其实,阴阳互根的道理很好理解,因为生活中它是一种随处可见的普遍现象。比如:法律与犯罪是一对阴阳。法律的产生是因为社会上存在犯罪行为,法律的使命是制止犯罪,如果社会上本身就不存在犯罪,那么,政府就不必制定法律。可见,犯罪行为的存在是法律产生的前提条件。有了具体的法律条文,才能界定什么行为属于犯罪;如果没有任何法律条文,那么任何行为都不存在触犯法律的问题,这样也就没有了“犯罪”一词的概念。又比如:夫妻是一对阴阳。只有当一个男人A娶一个女人B作为配偶的同时,女人B才被称为男人A的妻子,同时男人A才被称为女人B的丈夫。如果A与B不存在嫁娶婚配的关系,那么,A就不是B的夫,B也不是A之妻。夫因妻而得名,同时,妻也因夫而得名。
正是因为阴阳互根的原理,阴阳才能在相互对立的同时而相互滋生。因此,阴阳互根是事物产生的前提条件,一旦某一方消失,那么相对的另一方也就随之消失。换一种通俗的说法,阴阳互根就是阴阳双方的相互关联。
阴阳互根的原理可以使我们明白一个道理:在一个矛盾统一体中,事物的正反两个方面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好与坏是相比较而言的。“好”只有依赖于“坏”的反衬才能显示出它的好,“坏”也正是由于“好”的反衬才能显示出它的坏,否则,“好”与“坏”就无从比较、无法定论。正是依赖这种反衬与比较,才能帮助我们界定好与坏。从这个意义讲,“好”帮了“坏”的忙,同时“坏”也帮了“好”的忙。“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就是基于这个原理。
三、阴阳消长规律
消长就是增减、盛衰的意思。阴阳消长,是指阴阳双方的增减、盛衰、进退等方面的运动变化。对立的阴阳双方不是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而是始终处于此增彼减、此盛彼衰、此进彼退的运动变化状态之中。阴阳消长规律是:阳消则阴长,阴消则阳长。
当阴阳双方在彼此消长的动态过程中保持相对的平衡时,事物才能保持正常的运动状态,如果这种消长的量超过了限度,事物就会出现阴阳某一方面的过盛或过衰,从而导致质变。比如,人体的阴阳消长超过极限,动态平衡严重失调,就会产生疾病。
阴阳的消与长是成反比的。一方太过,必然导致另一方不及;反之,一方不及,就必然导致另一方太过。阴阳偏盛,是指阴阳消长中某一方“长”得太过;阴阳偏衰,是指阴阳某一方“消”得太过。阴阳偏盛偏衰都是阴阳的异常消长,都会使事物发生质的变化。
命学之所以能推算人的命运轨迹,正是因为有命局五行阴阳消长规律为理论依据。命局五行生克是一对矛盾,我们把生克这对矛盾看成是阴阳对立,当命局阴阳消长(注意:这里所说的阴阳消长是指五行生克的强弱状态,不是指阴阳干或阴阳支之间的力量盛衰。生可理解为阳的概念,克可理解为阴的概念。)比较适度而能使整个命局维持动态平衡时,命主的运势就能维持正常的状态,一切事情都基本上朝着吉利的方向运行;当命局阴阳消长超过极限而打破整个命局的相对平衡时,命主的运势就会发生重大变化,某些灾祸或疾病就会发生。所以,准确衡量命局阴阳消长的程度是准确推断命运走势的关键。这个问题很重要,本书将在后面相关的章节中深入探讨。这里之所以先提出来,是为了让大家认识阴阳消长这一阴阳学说理论的重要性。推断人生命运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应用技术,除了掌握必要的技法外,吃透命学的基本理论同等重要。
四、阴阳转化规律
转化就是转换、变化。对立的双方经过斗争,在一定条件下会走向自己的反面。阴阳转化,是指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就是说阴可以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量与质的两个方面。量就是数量,质就是性质。量与质是相互关联和影响的。量的变化一旦超过了极限,事物就必然发生质的变化。这时,阴就转化为阳,或者阳就转化为阴。如果从命学的角度讲,就是吉转化为凶,或者凶转化为吉。
量变是事物的数量增减或空间变更,是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事物连续性的体现。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对事物“度”的突破,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
从形式上看,量变特征是表现为缓慢的、渐进的、不明显的;质变的特征则是表现为迅速的、突然的、明显的。所以,在发生质变之前,事物内部的变化不易被察觉,不易被引起注意。人的运势也是如此,在没有发生重大转折之前,并不引人注目,而一旦运势突然发生根本性转折后,这个人的举动和遭遇都会令人感到意外甚至惊讶。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和前提,质变是量变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先有量变,然后才有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
质变打破旧质对量变的限制,巩固量变的成果。在前进性运动中,质变导致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所以,质变是事物变化的决定性环节。
质变又会引起新的量变,新的量变又会引起下一轮新的质变,如此循环往复,事物的运动变化永不停息。
最后需要强调一点:阴阳的相互转化必须满足一个条件,这个条件就是阴阳消长(量变)的“度”。这里所说的“度”,是指事物保持原来性质所允许的量变范围。只有当阴阳消长(量变)超过了“度”的范围时才会发生阴阳转化(质变),如果没有超越“度”的范围,量变就不会导致质变,所以,不能把阴阳消长(量变)与阴阳转化(质变)完全等同起来。
我们又回过头去看看太极图:图中的两个阴阳鱼体随着空间位置的变化其鱼体的阴阳比例也跟着变化,当变化的量到达圆的边沿时,就等于是超过阴阳原本的度,这时阴就转化为阳,阳就转化为阴。但如果变化的量没有达到圆周边沿,阴还是原来的阴,阳也还是原来的阳,并不会发生质变。
在命局分析中,能否准确衡量命局五行力量的消长程度是准确判断命运吉凶的关键,如果不能准确衡量五行力量消长的实际程度,就无法界定命运的吉与凶。
以上讨论的“对立统一、互根、消长、转化”就是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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